《全民高雅娱乐事件簿之"别逗了,只逗乐"》

2008年10月17日星期五

警察打死学生事件背后有何隐情(供参考待证实)

原文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60a0bf90100b48j.html

纵观近日网上评论,哈尔滨警察这次在赢得舆论支持上明显占了上风,有些人可能不太理解,因为长期以来警察的名声毕竟不是很好。然而这恰恰是理解问题的关键所在:连平日反感警察的人都觉得死者是咎由自取,死了活该,正说明死者的身份和所作所为是人们对其厌恶和痛恨的根源,以至于无法对其年纪轻轻横尸街头给予丝毫同情。


  举个例子,一个流氓经常惹事生非,不是踩死张家的鸡,就是把李家养的羊当野猪打,惹的人人痛恨。不过有一天一只平时仗势欺人四处咬人的恶狗不巧冒犯了正从此处路过的这个流氓,被这个流氓几刀劈死。你说老百姓是骂这个流氓胡乱杀狗,还是觉得这个流氓总算是做了一件好事。
  所以说决定舆论所向的关键问题,不在于凶手是警察,也不在于死者是年纪轻轻刚毕业的学生。而在于死者自身是善良百姓,还是流氓恶棍。
  目前至少有三点是确定的,一是体院生,二是抡板砖追着拍对方,三是富家子弟且是房地产开发商家庭。这三点都很不利于人们对死者给予同情。
  如果是警察打死无辜百姓,或者城管暴打小贩,那网上舆论自然是一边倒的骂警察、城管。但如果打死的是恶霸,是流氓,则老百姓支持谁就另当别论了。所以说现在替死者申冤为时尚早,还是先搞清真相最重要,最重要的就是:
  死者平时品行如何? 是遵纪守法,善良正直,还是有仗势欺人、打架斗殴、欺负弱小的不良记录?如果是前者,则给予同情和道义支持,如果是后者,只能说是黑道火并被打死而已,老百姓有谁会去同情混混流氓呢?只能当反面教材教育自己的孩子别学坏罢了。
  所以说现在只要有了解死者生前为人的知情者提供真实情况,关于谁值得同情的这场争论就可以结束了。

据说现在根据尸检结果,那就是"嚣张林"在吸毒和饮酒情况下打警察过于兴奋,结果自己心脏受不了死了!

再看看他继母的说法.扬言要出钱找人做掉六个被他儿子追打的警察,大家看看嚣张林的背景,就知道这不是戏言.


此次司法检验是由黑龙江省公安厅司法检查大队负责的,局法医讲述,在死者身体里发现学名为二亚甲基双氧苯丙胺物质,即常被人们所称的“摇头丸”。摇头丸具有强烈的中枢神经兴奋作用,服用后表现为:运动过度、情感冲动、性欲亢进、偏执、妄想、自我约束力下降以及幻觉和暴力倾向。摇头丸有很强的精神依赖性,使用数次后即可成瘾,过量使用会产生急性中毒。
法医第一次检验死者的主要死因是,服用了大量的二亚甲基双氧苯丙胺物质,导致心脏不能承受外界的突发性剧烈运动的压力,心脏短时间供血不足,突然暴毙。
看到一则死者关系内幕,终于明白最开始的舆论导向为什么是片面的,为什么可以由死者家属指定办案单位,为什么可以由他们指定参与尸检,为什么他们可以摆成百花圈堵路无人敢问!现在真到要为6名警察的命运捏一把汗!!!
死者舅舅:邹新生,哈市原法院院长,现任的政协主席;
死者父亲:林吉利,哈尔滨市道外区一房地产开发公司总经理;

死者继母:鹿庆红,高官旁戏衍生的富婆;


死者继母的哥哥:鹿心社,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国家测绘局局长;

死者参与打架的同伙车亮父亲:黑龙江省反贪局局长车承军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兼反贪局局长
死者“嚣张林”:生前曾吸毒多次被公安部门处理过。有案底的人啊!


哈尔滨市政协主席

  邹新生同志生于1948年11月,黑龙江宁安人,1974年8月入党,1968年6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培训部毕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1968年6月牡丹江人民广播电台记者;1973年3月牡丹江团地委、团市委办公室干事、副主任、主任;1979年4月牡丹江市委办公室综合科副科长(正科级);1982年4月牡丹江市委研究室综合组副组长;1982年11月牡丹江市第二轻工业局党委副书记;1983年9月中央党校培训班学员;1986年9月牡丹江市委政研室副主任;1987年8月海林县委书记;1990年11月牡丹江市委副秘书长;1991年3月黑龙江省委政法委副秘书长;1993年1月黑龙江省委政法委代秘书长;1994年2月黑龙江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正厅级);1995年10月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院长、党组书记;1996年1月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1997年5月哈尔滨市委常委、哈尔滨市委组织部部长;2002年10月哈尔滨市委副书记。2007年1月政协哈尔滨市委员会党组书记。2007年2月哈尔滨市政协主席。


黑龙江省反贪局局长车承军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兼反贪局局长

请大家注意1.死者22岁开着奔驰车.
2.以寡击众,下手狠毒,明知警察,丝毫无畏3.死者家属能动员一百多号人堵哈铁公共安全专家局大门.4.此案事发地本属哈铁公共安全专家局管辖,死者母亲要求由地方公共安全专家局来处置,黑龙江省公共安全专家厅立马就能答应其母亲提出的要求,这在平常发生的类式的案件上是不可想象的.5.死者家属要派自己方懂得法医的人员参与尸体解刨,哈市公共安全专家局也不经长时间研究,也未听讲请示省公共安全专家厅就同意家属要求,这和贵州事件中女学生尸体的草率处理形成鲜明对比.6.哈市新闻发布会上讲:六名犯案警察是在十二小时内抓捕的,而不是投案自首.可能说明事中或事后此六人已经知道死者家庭的一些前景.7.最重要,是有看点的是:死者父亲没到现在场,至今也未露面. 常理想想,死了儿子,父亲还能稳坐钓鱼台,绝非一般人士.8.受伤哈铁公安民警齐新,头部缝针37针,左眉骨骨折,肋条断三根。

随着哈尔滨事件真相的逐步揭露,事件的主角已不是简单的警察同恶少的斗争了,已经形成了草根阶层与威权阶层的战斗了。为什么这么说,在任何系统中都有最低层的群体,执法系统也不例外,普通警察就是这个系统里最低层的群体。执法系统中也有威权阶层,就是那些手握大权的高级别的官员,当然也包括他们的裙带。
事件中死者方各当事人幕后的逐步揭露,据说死者口中的舅舅就是原哈尔滨市法院院长,其父是某大企业老板,而死者林松岭的同伴,也是殴打警察的主要当事人的车某,其父是黑龙江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省反贪局局长车承军,那这个就更牛B了,主要动手的也就是这两个衙内,这样事情就非常清晰了。就是6名普通警察与一群衙内的战斗,衙内仗势欺人,草根警察面对强暴忍无可忍,最终导致林衙内暴死街头。另一衙内则安然无恙的装受害人。终于明白最开始的舆论导向为什么是片面的,为什么可以由死者家属指定办案单位,为什么可以由他们指定参与尸检,为什么他们可以摆成百花圈堵路无人敢问!


事情发展下去,肯定没有完,我们完全有理由为6名警察的前景担忧,先不说林衙内的背景尚未明确,车衙内之父之位置,恐怕全黑龙江省的官员都要畏三分,难怪车衙内也是如此嚣张。我估计黑龙江省公安机关也惹不起,唯有将6名警察当作牺牲品,而我们可以断定本案在经后的司法程序中,6名警察的“犯罪事实”和“证据”将无懈可击,绝对会被检察机关办成“铁案”,而在最终的审判环节,6名警察绝对遭重判。
很多人都试想如果被林衙内打的是普通老百姓那会怎样?那肯定没人想如果把林衙内打死的是更高级的衙内那又怎么样,恐怕大家就不用那么担心了。6名警察的前景不妙,希望老天保佑他们!
6名警察同志啊-----这次你们闯大祸了,林衙内也敢打死啊,现场有人指正:林衙内打人的过程中已经报出了他舅舅的名号了,你们还不跑啊,那是你们几个小警察能动的一般混混吗?而且听说死者家属已经在外放风了,如果公家不判你们就出钱找人把你们做了,哎,真是担心。你们就是被打残废了也不能还手啊!你们的命运只有听天由命了,如果不到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和中纪委的同志秉公参与调查的话,你们只能到监狱过下半生了。

先是死者的父母,大张旗鼓的拦路上访,收买记者写出诱导性的文章,光看题目就知这个记者的职业素养了:“六个警察打死大学生”!不管是死者的家人还是记者和媒体本身,都知道在当前的舆论环境下,尤其在杨佳二审宣判前,这个标题意味着什么?果然一上来就引来无数网友对警察的指责和控诉。岂不知这个所谓的大学生已经毕业并进入哈尔滨人事局工作(体院蓝球专业可以进人事局工作,这也是中国公务员考试的一大新鲜事),岂不知是这个身高1.92米,开着奔驰的“大学生”在打伤警察后还不依不饶的继续追打已亮明身份的警察,还口口声声叫着“你们知道我舅舅是谁吗?”
在媒体的诱导和死者家人的演译之下,死者一家开始要求将涉案者从铁路警察那里转到哈尔滨地方警察那时,声称担心铁路公安会护短;死者一家还提出了要求自己找信得过的法医来鉴定尸体,这一切居都被迅速的同意了!哈尔滨的政府和司法部门何时如此通情达理了?难道是我们网友的力量终于得到社会的承认了?我们却不知我们这些网友的善良和正义这次却成为一群卑鄙无耻的政府官员的政治障眼,看看受到更多关注的周正龙和杨佳两个案件就可以清楚的明白这其中的原委了。
现在我们来先看看死者的家庭背景:其父林吉利是哈尔滨一大型房地产商,其亲母家的舅舅邹新生是哈尔滨市原法院院长,现是哈尔滨市的政协主席;其继母的哥哥(也就是死者说的“你们知道我舅舅是谁吗?”那个舅舅)是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国家测绘局局长、党组书记鹿心社;其同伴车亮的父亲是黑龙江省检察院副院长兼反贪局局长车承军。如此的政治背景这次居然也能想到利用民心,我在想他们在贪污受贿时在营私舞弊时会不会想到我们这些网友呢?我不是诽谤他们,能养出这样的儿子的家庭我相信绝不是一个家教良好的家庭!能如此放纵自己亲戚的高官也绝不是什么正直清廉的人!一个房地产商可以与当地法院院长的妹妹离婚再与国土资源部部长的妹妹结婚,谁能说这里面没任何的官商勾结的痕迹?一个可以拿着继母的哥哥的名头在外面招摇过市的孩子也绝不是什么善男信女!司法部门如此合作,黑龙江省检察院也决不是什么好种!
他们利用自己手中充分的权利和丰厚的财力终于引发网友的愤怒,但他们忘了,利剑是双刃的,他可以被你利用,也可伤你!相信这些背景的确让铁路公安吃了一惊,为了自保,也是为了反击,他们先公布了录像,录像一公布,网友便成了两派。接着他们利用枪手散布了死者的真实的家许背景,我相信这时网友又几乎一边倒了,是倒在了警察这方!
这说明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群众恨警察,是因为他们平日里欺善怕恶。但群众更恨贪官恨无良的官员,因为是他们才使得我们的国家如此的肮脏、如此的腐败、如此的堕落!他们才是我们恨之源泉!

好一个当代的林教头打杀高衙内!

这段录像放给我的同事的儿子(加拿大3年警察)看,他的话的大意如下:中国警察不是真正的警察,因为,第一次被打可以被认为意外;但对方没有离去,这就有再次暴力的危险,作为警察应该立即拘捕这二个人,因为他们打人,无论是否有涉及警察,他们犯法了,作为警察更因该立即拘捕他们,是非由法官定。第二次打人属于有意而为,性质恶劣,作为警察可以采用包括开枪在内的行动去中止暴力,因为警察的安全第一是北美警察第一守则,明知会被攻击而不采取行动,这不是警察。攻击方手有武器时,北美警察可以不经请示击毙他,如有不对由司法人员判定,但警察不会受到法律处罚。我给他解释中国情况,他不可理解。他说警察是高危岗位,北美警察手则规定,每个警察都不可把自己放在危险境地,可以自己决定采取行动。这就是说,最慢在第二次,攻击这就会被击毙。简单讲,他的意见是,警察错在没有立即采取行动拘捕和用警用武器致死对方(他的观点警察不用警用武器攻击是违章,警察要在培训),而且事后应该立即拘捕另一个打人者。对于警察没有立即采取必要措施而导致警察受伤,警局上层要检讨,定下规定,防止再发生。至于其他由法官,律师和陪审员定。

如果在美国敢袭击警察的早就被打成马蜂窝了!
看了其他网上的未经剪接的全程录像。
网上未经剪接的全程录像清楚表明,首先是死者的同伴与警察发生口角;然后大家都在劝架;劝架后警察走进酒吧;白衣警察(副大队长)在酒吧上楼梯时,死者冲上去将该警察一脚踢下了楼梯;警察(大队长)此时并没有还手,只是又再次上楼梯;上了楼梯后,死者又从楼梯下冲上去再次殴打警察大队长,警察被打得从二楼掉到一楼了。然后大家都出了酒吧,死者自己脱掉外套后又第三次殴打大队长,死者同伴也殴打大队长,此时大队长仍然克制。死者从门口地上捡了一块板砖,殴打大队长。死者和其同伴一直追打警察到墙角,并殴打大队长。此时大队长的后脑已经被死者打破,大队长并没有还手,一只手捂着受伤的头部。死者同伴还有其他警察都在阻拦死者并劝架,期间警察都没有动手,全部警察都还是是口角争执。然后,大队长走到右边的停车位,死者再次冲上去殴打被同伴和其他警察劝开。死者又从地上捡了一个什么东西,冲上去殴打大队长(此时大队长捂着受伤的头部已经走到大门旁),死者又徒手重击大队长头部二次。此时警察大队长仍然在躲避,并没有还手。然后,死者又抄起从其上捡起的板砖,再次攻击警察大队长的头部。此时警察大队长开始还手了,其他在旁边劝架的几名警察很快就动手了。当警察开始还手后,死者就处于下风了,光着上身开始跑了,然后有两个人(不知是警察还是死者同伴)先后追出去了。
明显是死者和死者同伴仗着身高体壮,数次打人,警察已经很克制了。
事件全程明显是警察一直保持克制,警察和死者其他同伙都一直在劝架和积极淡化矛盾。然而,死者在全程中却一直很活跃、上窜下跳的积极恶化矛盾,并将近10次殴打警察大队长。事实上,如果警察最终不还手,警察自己就要被死者打死的,因为死者每次攻击都是很狠的,全是攻击警察的头部、头部侧面、后脑等关键部位。
很感谢闭路监控录像,让我们能够看到事件真相。死者和其同伴简直就是体育学院经典的几个混混,属于那种仗着自己身强力壮就打架的混混。打死了活该! 感谢我们的警察,为民除了几个祸害。还是很佩服我们的警察,不出手而已,一旦出手,几十秒钟就搞定了。业务素质还是很强的。

中国古谚曰,“狗仗人势”,真是不假。所以有时候狗咬人,有时候狗咬狗,有时候人被逼得人急跳墙咬狗,也就不难理解了。

从警察这边来看,纵然是对方咄咄逼人,自卫还手是无可厚非的,但是致人死地是怎么都无法原谅的!更多的原因是警察这个特殊的职业,我想可能很少有几种职业能够比警察更了解如何控制局面,如何制服对方的?难道当时所有的警察都编程了歹徒?仅仅是因为性格和怒火?就忘了自己的职业和职责? 从学生这边看,实在不愿意这么说的,但是我真的很想说一句:找死!!!看到对方不还手就追着打!仗着家里有点关系就横着走!这样的人还有媒体报道是花样年华?我看是社会蛀虫吧!拿着水泥连续几次下狠手拍向对方这是什么行为?装横还是什么?我看就是没教育好!觉得天上天下老子最大,老子家里有钱,老子家里有关系,你们算个什么东西,老子打你你都不敢还手.这样的人难道不是找死?今天是警察运气背,碰到他了,算是送他上路,把自己搭进去了.

警察再不还手对不起自己父母,对不起头上的国徽,对不起妻儿!对不起男儿身!更对不起公安的神圣职责!可悲呀,要么屈辱的活着,要么被这么一个畜生毁掉了前程!中国的普通警察和中国的普通老百姓就这么难?

对于该事件所涉及有关人员可能面临的结局预测:1、死者: 不知道死者有何信仰。不过据披露的死者学历背景、录像上所显示的行为以及传言中的言语,估计对于“信仰”这个词,还不能够很好的理解。所以,死者的灵魂要在未知空间徘徊。2、6名警察: 公务员的饭碗肯定是没有了。死刑应该不至于。鉴于死者家庭背景,估计蹲大牢是不能避免的。结局肯定是比较悲惨的。2、死者的父亲: 这个人的结局可能喜剧收场。由于这次痛失爱子,但是时间冲淡一切悲伤。而且,正好给予了他和年轻的MM再次“造子”的可贵机会。他应该能够因祸得福。据了解,这个人才50岁左右。再次得子的机会还是很大的。而且,名正言顺。现任LP就算心里不舒服,也无话可说。所以说,这个人应该是“因失子也得福”~~。3、死者的续母 这个人结局不会幸福了。首先面临就是要失去LG了。最多得到一笔赔偿金,能够安度晚年就大幸了。4、死者的姐姐 结局不甚乐观。虽然死了弟弟,本来可以不用有人再和她争夺遗产。不过,看来是不可能的。她将要面临一个比她更年轻的后妈,以及一个她能够做她妈的小弟弟。要和她争夺遗产的人又至少增加了2个。5、死者的亲身母亲 这个人一直没有被媒体或者某网友披露出来。这里就不好预测了。 综上所述,这个事件中主要涉及人员,因祸得福的人就是死者的父亲。其他人涉及人员都将面临或大或小的棘手问题。

1 条评论:

匿名 说...

太神了 ...